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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可以阻止他人将商标进行域名注册
摘要:
现代商业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网络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商战场所域名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地址名称,成为企业的网上标志,已成为企业从事网络经营管理的重要身份符号.实际上发挥着"商标"或"商号"的功能,具有强大的识别作用
现代商业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网络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商战场所域名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地址名称,成为企业的网上标志,已成为企业从事网络经营管理的重要身份符号.实际上发挥着"商标"或"商号"的功能,具有强大的识别作用
现代商业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网络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商战场所域名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地址名称,成为企业的网上标志,已成为企业从事网络经营管理的重要身份符号.实际上发挥着"商标"或"商号"的功能,具有强大的识别作用,从而具备了商业标记的功能和财产属性.由于商标与域名在注册依据、管理体制、保护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同的规定,就为相互间的渗透提供了可能性,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冲突.对于普通商标权人而言,由于不实行跨类保护,普通商标权人并不能以商标权来剥夺他人的域名权,不能禁止他人以商标上的通用文字注册域名.这里倒不是因为其对商标权的滥用,而是因为通用文字本身属于公共产品,商标权人不能进行任何独占性使用.
但对于驰名商标而言,凝聚着商标所有人较多的心血和努力,具有较高的商誉,而且广为人知.驰名商标一旦被抢注为域名,就会对驰名商标所有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对广大消费者造成误解,以为是同驰名商标所有人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在实际生活中,也的确发生了大量抢注驰名商标的案例.因此,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同时保护消费者免受欺骗、混淆、不当联系或误认,有必要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域名领域,对域名注册中损害驰名商标行为及网上其他侵犯驰名商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根据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原则,争议解决机构将不再要求商标权人提供与损害有关的证据,而直接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首例网络域名侵权案进行宜判,判令被告古继权立即停止对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赔偿被告经济损失3万元.原告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76年的福建南安市石油化工厂,2002年改制发展为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制动液等汽车用油研发和生产的现代化民营企业.1990年1月成功研发出汽车合成制动液,1998年11月6日申请了"莱克Lake及图商标,并于2000年4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在汽车制动液上.多年来,原告生产的制动液得到了消费者、政府部门及行业的认可,被30多个汽车生产厂家作为新出厂的首装制动液或汽车售后服务专用制动液.
目前,原告年生产值2亿多元,2006年6月被南安市推荐为驰名商标.2006年6月,被告古继权在互联网上成功注册了"莱克制动液,cn"中文域名,并草拟了一份《域名转让协议》,欲将其域名"莱克制动液.cn"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此时,原告才得知有人恶意抢先抢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莱克制动液,cn"中文域名.同年9月12日,经原告申请,厦门市某公证处进入被告网站,对被告的网页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中文域名,应认定其具有恶意.被告注册与原告产品类似的中文域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挤占原告的市场份额,占有应属于原告的商业利益.同时,被告试图将'莱克制动液cn"这一域名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所注册的"莱克 laike及图"商标的专用权的侵犯,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但对于驰名商标而言,凝聚着商标所有人较多的心血和努力,具有较高的商誉,而且广为人知.驰名商标一旦被抢注为域名,就会对驰名商标所有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对广大消费者造成误解,以为是同驰名商标所有人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在实际生活中,也的确发生了大量抢注驰名商标的案例.因此,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同时保护消费者免受欺骗、混淆、不当联系或误认,有必要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域名领域,对域名注册中损害驰名商标行为及网上其他侵犯驰名商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根据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的原则,争议解决机构将不再要求商标权人提供与损害有关的证据,而直接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首例网络域名侵权案进行宜判,判令被告古继权立即停止对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赔偿被告经济损失3万元.原告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76年的福建南安市石油化工厂,2002年改制发展为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制动液等汽车用油研发和生产的现代化民营企业.1990年1月成功研发出汽车合成制动液,1998年11月6日申请了"莱克Lake及图商标,并于2000年4月21日获得核准注册在汽车制动液上.多年来,原告生产的制动液得到了消费者、政府部门及行业的认可,被30多个汽车生产厂家作为新出厂的首装制动液或汽车售后服务专用制动液.
目前,原告年生产值2亿多元,2006年6月被南安市推荐为驰名商标.2006年6月,被告古继权在互联网上成功注册了"莱克制动液,cn"中文域名,并草拟了一份《域名转让协议》,欲将其域名"莱克制动液.cn"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此时,原告才得知有人恶意抢先抢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莱克制动液,cn"中文域名.同年9月12日,经原告申请,厦门市某公证处进入被告网站,对被告的网页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中文域名,应认定其具有恶意.被告注册与原告产品类似的中文域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挤占原告的市场份额,占有应属于原告的商业利益.同时,被告试图将'莱克制动液cn"这一域名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其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所注册的"莱克 laike及图"商标的专用权的侵犯,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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