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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注册商标的危害
摘要: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然而国内目前存在着大量注而不用的商标.这些闲置注册商标部分是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结果,部分是因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计划变动以及注销而形成的产物.为了盘活有限的商标资源,发挥其价值,建议由商标局率领技术公司建立商标档案库,结合大数据技术,及时更新商标状态,并发挥商标局依职权撤销闲置商标的职能,清理闲置商标.同时,通过商标局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主体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将注册商标转让和许可给真正有需求之人使用,从而再次激活商标的生命.
商标作为一种符号,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组成,其是具有价值的资源.商标的价值来源于对符号进行商业性使用,使得普通的符号资源产生丰厚的商业价值,方可形成具有生命力的商标,也符合商标的本质内涵.然而,现实中部分注册商标并未被商标专用权人进行实际使用,商标专用权人在获得注册商标之后,对其符号资源弃之不用的行为及现象,浪费了有限的无形资产资源,阻碍了商标发挥其经济价值,也损害了市场上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秩序.
因此,关于清理闲置注册商标制度的构建,无疑将有助于增强我国商标注册的使用义务,推进商标专用权人对注册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
闲置注册商标及其危害性 闲置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尚未届满,但权利人长期不使用或者权利人消亡且无人继受的注册商标.据统计,随着商标需求量上升,我国商标数量以每年20%~30%的速度高速增长.截至2016年,全国商标存量已经达到1114万件,而商标闲置率却高达50%.2017年,江苏有16981件注册商标被注销:605件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1047件注册商标因为连续三年不使用被申请撤销,这三组数据加起来,表明过去一年江苏省共有18633件注册商标闲置浪费了.另根据(《2017年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2017年,商标局依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2.8万件,注销商标约1.4万件,期满未续展注销商标约16.39万件,全年共清理闲置商标约33.19万件.
通过上述数据可发现,闲置注册商标大量存在,其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闲置商标会对其他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以及整体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带来危害.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李道之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中认为,如果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那么该商标不仅不会发挥商标的功能和作用而且会妨碍他人注册和使用,影响商标制度的良好运转.
简而言之,大量闲置的注册商标所存在的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闲置注册商标侵占了有限的商标资源,结合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可注册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发现商标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我国采用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向商标局递交对某特定标识的商标注册申请,从而获取具有排他性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成为特定商标的专用权人,以此得以排除他人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尽管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注册人的私权,但是有限的商标符号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如果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体没有对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无疑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搁置商标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导致具有符号价值的商标难以发挥其商业价值,从而引发商标专用权人的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第二,闲置注册商标限制了生产、经营者的正常商标注册和使用要求,影响注册商标发挥其价值.由于整体的商标资源是有限的,而作为符号本身就具有较高识别度的商标资源就更为有限.一些商标专用权人搁置其商标或未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商业性使用等事实并不代表该商标不具有价值.事实上,部分被搁置的注册商标实际是其他经营主体所迫切需求进行使用的商业符号.但是,由于我国的商标注册取得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因此,那些未能先行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经营者,往往会因为他人的在先申请而无法对这些被搁置的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商标专用权人对这些"可用却不能用"商标的霸占,无疑影响并遏制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正常商标注册和使用需求,间接地对这些具有真实使用意图的生产经营者造成不公平,也阻碍了注册商标发挥其潜在的经济价值.
第三,闲置注册商标影响了商标审查效率,浪费了宝贵的行政审查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表明了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避免造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之上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由此可见,一且存在大量的闲置商标,一方面将阻碍其他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另一方面,也会追使审查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将已经被闲置的注册商标作为引证商标进行审查,从而导致闲置注册商标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资源,极大地降低了我国的商标注册审查效率.
综上所述,闲置注册商标不仅占用和浪费了大量的商标资源,也影响了商标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商标经济价值以及商标背后所蕴含的商誉,而且人为地造成大量注册商标被无故囤积,妨害他人对商标的注册和真实使用,从而影响到整体商标秩序的正常运转.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垂待建立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的制度,为遏制注而不用、囤积注册商标问题的解决寻找出路.该制度的建立也将有助于引导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打击恶意注册行为.
商标作为一种符号,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组成,其是具有价值的资源.商标的价值来源于对符号进行商业性使用,使得普通的符号资源产生丰厚的商业价值,方可形成具有生命力的商标,也符合商标的本质内涵.然而,现实中部分注册商标并未被商标专用权人进行实际使用,商标专用权人在获得注册商标之后,对其符号资源弃之不用的行为及现象,浪费了有限的无形资产资源,阻碍了商标发挥其经济价值,也损害了市场上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秩序.
因此,关于清理闲置注册商标制度的构建,无疑将有助于增强我国商标注册的使用义务,推进商标专用权人对注册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
闲置注册商标及其危害性 闲置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尚未届满,但权利人长期不使用或者权利人消亡且无人继受的注册商标.据统计,随着商标需求量上升,我国商标数量以每年20%~30%的速度高速增长.截至2016年,全国商标存量已经达到1114万件,而商标闲置率却高达50%.2017年,江苏有16981件注册商标被注销:605件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1047件注册商标因为连续三年不使用被申请撤销,这三组数据加起来,表明过去一年江苏省共有18633件注册商标闲置浪费了.另根据(《2017年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2017年,商标局依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2.8万件,注销商标约1.4万件,期满未续展注销商标约16.39万件,全年共清理闲置商标约33.19万件.
通过上述数据可发现,闲置注册商标大量存在,其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闲置商标会对其他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以及整体的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带来危害.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李道之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中认为,如果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那么该商标不仅不会发挥商标的功能和作用而且会妨碍他人注册和使用,影响商标制度的良好运转.
简而言之,大量闲置的注册商标所存在的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闲置注册商标侵占了有限的商标资源,结合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可注册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发现商标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我国采用商标注册取得制度,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向商标局递交对某特定标识的商标注册申请,从而获取具有排他性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成为特定商标的专用权人,以此得以排除他人对该注册商标的使用.尽管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注册人的私权,但是有限的商标符号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如果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体没有对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无疑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搁置商标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导致具有符号价值的商标难以发挥其商业价值,从而引发商标专用权人的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第二,闲置注册商标限制了生产、经营者的正常商标注册和使用要求,影响注册商标发挥其价值.由于整体的商标资源是有限的,而作为符号本身就具有较高识别度的商标资源就更为有限.一些商标专用权人搁置其商标或未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商业性使用等事实并不代表该商标不具有价值.事实上,部分被搁置的注册商标实际是其他经营主体所迫切需求进行使用的商业符号.但是,由于我国的商标注册取得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因此,那些未能先行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经营者,往往会因为他人的在先申请而无法对这些被搁置的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商标专用权人对这些"可用却不能用"商标的霸占,无疑影响并遏制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正常商标注册和使用需求,间接地对这些具有真实使用意图的生产经营者造成不公平,也阻碍了注册商标发挥其潜在的经济价值.
第三,闲置注册商标影响了商标审查效率,浪费了宝贵的行政审查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表明了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避免造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之上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由此可见,一且存在大量的闲置商标,一方面将阻碍其他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另一方面,也会追使审查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将已经被闲置的注册商标作为引证商标进行审查,从而导致闲置注册商标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资源,极大地降低了我国的商标注册审查效率.
综上所述,闲置注册商标不仅占用和浪费了大量的商标资源,也影响了商标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商标经济价值以及商标背后所蕴含的商誉,而且人为地造成大量注册商标被无故囤积,妨害他人对商标的注册和真实使用,从而影响到整体商标秩序的正常运转.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垂待建立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的制度,为遏制注而不用、囤积注册商标问题的解决寻找出路.该制度的建立也将有助于引导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进行真实的使用,打击恶意注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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